5月29日,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岚带队,对原“中央苏区县”南雄市落实《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南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艳参加检查。
当天,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乌迳镇黄木岭和枫坑村、南雄市博物馆、珠玑镇灵潭村,检查红四军脱险地、红军长征部队宿营地遗址和赣粤边红军独立师第三团团部旧址保护情况,以及灵潭村红色资源利用情况。
目前,南雄有省级红色革命遗址94处,境内保存红军标语有186条,省级红色旅游精品路线1条,地市级红色现场教学点4个。
执法检查组认为,南雄市深入贯彻落实《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不断强化红色资源保护力度,取得了很好成效,希望要继续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继续深入挖掘红色资源的思想内涵,进一步加大对该市红色资源的宣传、保护与传承。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落实《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与红色资源利用相结合,凝聚红色力量,促进“红色+”发展,推动红色资源走好市场化、精细化的保护模式。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继续讲好南雄红色历史,推动党性教育深入人心,以革命精神凝聚各方力量,为红色南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