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光亮工程公益项目,是南雄市从实际出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大力推行农村路灯“亮化工程”。“亮化工程”不但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标配,而且还是群众安全出行的重要保障,不仅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而且群众夜间出行安全了、方便了。为此,笔者就如何做好新时期“亮化工程”作些粗浅的认识。
一、农村“亮化工程”的背景及意义
(一)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勺不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其中,农村亮化工程作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农村形象的重要举措,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农民群众的关注。农村亮化工程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提高农村夜间照明水平,为农民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农村亮化工程的实施,对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有效提高农村夜间出行安全,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良好的照明环境有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强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农村亮化工程还能提升农村的整体形象,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金投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在当前形势下,农村亮化工程不仅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手段。通过实施农村亮化工程,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助力农民增收致富。因此,农村亮化工程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南雄市老促会领导在坪田镇对光伏太阳能路灯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自2022年5月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下,目前南雄市共安装完成光伏太阳能高杆路灯7199盏,其中改造路灯1067盏,新安装路灯6132盏,合计投入人民币579.96万元。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了南雄市助力老区乡村振兴“光亮工程”公益项目领导机构,由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柯建忠同志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温鑫同志任执行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直有关单位领导,18个镇(街道)领导担任,各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根据《南雄市助力老区乡村振兴“光亮工程”公益项目实施方案》,由市政府财政给予支持解决50%,其余50%由镇、村负责筹集。镇、村50%可以采取驻镇帮镇扶村单位帮扶,也可以由村委会、村小组自筹,同时也可发动优秀乡贤捐赠等措施解决安装光伏太阳能路灯配套资金问题。
(三)一手安装,一手抓改造。我市路灯建设亮化工程起步较早,大多数属于用电路灯,耗电耗能源,经济负担重,不环保,我们借助力老区乡村振兴“光亮工程”公益项目的机遇,一手抓光伏太阳能路灯安装,一手抓原有用电路灯改造,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深受当地老百姓的点赞。
(四)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严把产品质量关,安装质量关,产品不合格的不能安装,安装不合格的不能验收,保证给人民群众交出优质工程,每期工程竣工后,市乡村振兴局,市老促会都会组织镇、村有关人员及安装单位对光伏太阳能路灯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了光伏太阳能路灯“光亮工程”公益项目的施工质量,赢得了当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五)通力合作,相互协调,确保“光亮工程”公益项目顺利推进。2022年10月17日,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柯建忠主持召开了南雄市助力老区乡村振兴“光亮工程”公益项目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光亮工程”公益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时任市委副书记温鑫多次现场办公指导工作,主持召开现场会议,协调有关部门,有关镇街遇到的实际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做了大量的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市财政局给予了财力的保障,各镇街给予了积极的支持配合,主动协调施工中遇到各种难点问题,提供了周到的服务,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广东容升电器有限公司慷慨解囊,献爱心捐赠光伏太阳能路灯6600多盏。
(六)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光伏太阳能路灯安全正常运行。在安装好光伏太阳能路灯同时,“光亮工程”公益项目领导小组十分注重光伏太阳能路灯长效管护机制建设,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扎实建立长效管护体系,各镇(街道)、各村委会、各村民小组制定了管护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要求村委会成员,驻村干部在相应区域内承担直接责任,指定专人管护,及时处理路灯故障,镇、村较好地解决了当地路灯管护经费和人员保障工作。广东容升电器有限公司在我市设立了售后服务站,安装后2年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市老促会会长涂运发召开座谈会,针对农村路灯“亮化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抓好“亮化工程”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三、农村路灯“亮化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因我市农村路灯“亮化工程”建设行动快、起步早,而且早期安装路灯绝大多数都是市电路灯,即使有部分太阳能路灯,早期光伏路灯也存在技术不够成熟,质量不稳定的情况。管护机制不健全,没有专业的管护人员,专门的管护设备,管护经费难于落实等问题;二是农村路灯“亮化工程”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专门的维修设备,专门的经费,因农村路灯普遍高度都在4米以上,一但出现故障或设备老化更新都必须要有专业人员,专门的维修设备进行维护更新。三是少数镇、村班子对农村路灯“亮化工程”管护工作不够重视,导致路灯故障迟迟得不到维护。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路灯管护,确保农村“亮化工程”长期正常运行的意见建议
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路灯管护,确保“亮化工程”正常运行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把农村路灯“亮化工程”及其管护机制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乡村建设行动方案》的具体行动,作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重要举措,作为为民办好事实事的具体体现,抓好、抓紧、抓落实,务必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二)对长期摆设路灯、故障路灯,因工程施工损坏路灯,要全面完成整改,确保复明复亮,切实重视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反映的农村部分路灯长期不亮的问题。
(三)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管网建设、其他公共设施建设、农民建房需要搬迁路灯必须经当地政府同意,签订路灯搬迁协议,明确做到谁搬迁,谁恢复,否则一律追究搬迁者的违约责任,确保农村路灯不受损毁。
(四)进一步明确农村路灯产权和属地管护范围,路灯实行谁投资,谁受益,产权归谁的原则,无论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需安装路灯由所在镇(街道)或行政村统一规划设计,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由所在镇(街道)行政村投资建设和属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