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梅州苏区振兴发展支持力度
梅州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会长 丘小宏
梅州市全境为原中央苏区。今年5月,根据省老促会莅梅考察调研“百千万工程”时的工作要求,我会专门成立调研工作组,历时1个多月,通过广泛查阅国家、省支持扶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政策文件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对毗邻有关地区及本市10年多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比较全面的调查、研究,形成了《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区域振兴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一、现状比较
(一)梅州原中央苏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远低于全国、全省及周边同类地区平均水平。2022年,全市GDP总量1318.21亿元,在全国7个全境原中央苏区市中排名倒数第二。其中大埔县的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与福建省永定区、和平县及江西省寻乌县的差距也在不断拉大。
二、原因分析
(一)享受扶持政策差异大。赣州享受财政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西部政策、国家机关对口援助、企业所得税减按15%执行等四大方面政策,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基本到位;龙岩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方面不但参照执行到执行西部政策,而且在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城市建设、环保用地、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参照执行西部政策。而梅州享受国家层面政策仅限于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方面参照执行西部政策,以及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和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政策。
(二)对口支援政策落地少。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时代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15号),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对梅州、信阳等其他革命老区市县推进对口合作也作出了统筹安排。方案实施以来,国家层面组织包括63个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开展对口支援,为多个地区争取资金、项目、人才等提供了极大便利。而梅州同为全境原中央苏区市的规划范围,没有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在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衔接及推进重大政策落地落实方面明显存在短板。
(三)支持乡村振兴有差别。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规定),中央财政安排项目资金对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进行补助。而赣州、闽西等原中央苏区在此基础上,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50号),掘取了丰厚的乡村振兴发展政策红利。而梅州目前享受该政策福利很少。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力度,争取国家部委对口支援广东原中央苏区县政策直达落地。将广东省11个原中央苏区县,列入中央国家财政支持和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范围,通过国家具体扶持政策和国家部委对口帮扶力量的直达落地,集中优势资源和有效力量,加快广东原中央苏区县振兴发展。
(二)坚持上下联动,全力推进“融湾入海”方案落地生根。争取省具体方案尽快出台,加快建设梅州苏区融湾先行区。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梅州苏区振兴发展。争取中央、省加大力度扶持梅州基础设施建设,早日动工建设梅武高铁等项目,谋划并抓好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出台政策,全力谋划、做强做大县域经济。鉴于梅州原中央苏区为革命作出重大贡献和面临的困难具有特殊性,建议有关部门在统筹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和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政策方面,参照赣州、龙岩等地每年每县获中央补助标准,每年给予梅州中央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