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准确向新闻媒介发布广东省老区建设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信息,扩大本会社会影响力,唤起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慈善工作,进一步促进本会慈善事业的发展;为及时发布重大突发性事件及处理情况,消除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维护本会公信力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慈善新闻发布是本会通过通讯社、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布本会的基本信息、治理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以及其他重要新闻的活动。慈善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准确、及时地发布慈善新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
二、组织管理
(一)本会办公室负责慈善新闻发布的归口管理,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
(二)本会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本会新闻发言人由本会秘书长担任,代表本会对外发布慈善新闻。
慈善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指导慈善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审核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主持慈善新闻发布会;代表本会对外发布慈善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三、内容和方式
(一)慈善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发布本会的基本信息、治理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以及其他重要新闻;
2.发布重大突发性事件及处理情况;
3.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慈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释疑惑;
4.需要发布的其他慈善信息。
(二)慈善新闻发布的主要方式
1.新闻发布会;
2.新闻通报会;
3.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4.广东老区网或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定网站;
四、实施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本会信息的新闻稿,由本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拟定,报新闻发言人和本会领导审定,由新闻发言人向新闻媒体发布。
(二)发布突发事件的新闻稿,由本会办公室迅速搜集事件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相关的舆情信息,拟定新闻报道方案,报本会领导审批,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口径向新闻媒体发表。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在当时和事后自行接受采访和发稿。与此同时,广东老区网和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定网站随时更新事件进展情况,积极关注舆情,不断预测问题,周密拟定口径。
(三)建立突发事件处置后的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提高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能力。
本制度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老区建设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