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证本会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固定资产的管理采取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财务室归总登记相结合的原则。
二、管理范围
单价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预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属于固定资产范畴。
三、管理程序
1.固定资产的购置
因工作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由办公室提出申请,经财务审核后统一购置。如有特殊要求需购置专业性较强的固定资产,须在购置申请中注明。购置固定资产总价不超过10000元报秘书长审核,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0元(含)报理事会审批。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经办人负责签收签字入库。财务室应对固定资产名称、价值、数量、保管人做项目登记。办公室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与财务室的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每年至少核对一次。
2.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
领用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填写领用单,报秘书长审批。固定资产使用人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3.固定资产维修
因长期使用,需要维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办公室负责联系维修。维修价格过高或无维修价值的固定资产按报废处理。
4.固定资产报废
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办公室统一办理,并将签字确认的清单及相关批件交财务室,以核销固定资产账目。
5.工作人员调动或离职,应将其负责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退交办公室,由办公室验收,并持验收清单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每年财务室要核对固定资产账实,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办公室对账实进行监督,确保本会财产安全。
广东省老区建设基金会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