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老促字[2014]64号)
网络宣传是老区宣传的新途径、新任务。为充分发挥广东老区网宣传阵地作用,经研究,决定组建全省老促会系统网络通讯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选配
各地级市老促会推荐本级及所辖县(市、区)通讯员不少于3名(可兼职)。从化区、佛山区老促会推荐各1名。
通讯员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了解老促会性质,热爱老区宣传报道工作,责任心强;2)熟悉本地老区情况,能够及时掌握、获取老区动态和信息;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好的宣传稿撰写能力;4)懂电脑、会上网,较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工作;5)愿意成为广东老区网通讯员,并能经常投稿。
二、通讯员职责
1、主动发现和收集本地的老区新闻事件和信息,及时向广东老区网提供宣传报道稿(含图片)。
2、经常与广东老区网保持联系,适时提出有价值的选题、专刊专辑等报道建议。
3、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广东老区网,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三、通讯员投稿内容
1、党委、政府重视、关爱老区的重要举措、有关文件和政策措施及成效;2、老促会工作的重要动态、做法、经验;3、老区经济建设发展("三农"、企业、人物、特色产业等)的新典型、新风貌。
4、红色旅游、当地人文地理资源及优势。
5、老区工作调研文稿、论文、综述、评论。
6、革命史料(回忆、珍闻、故事、老照片等)。
7、老区呼声和重要的民情。
8、书画、诗歌、摄影等作品。
9、有关活动的视频、组图。
10、其他有关老区的内容。
四、通讯员投稿要求
1、稿件所反映内容要真实、准确、新颖、精炼,主题鲜明。
2、稿件写作要认真校对核实,不得上报虚假新闻。
3、署名图文应为原创;组稿、转载的内容应提供原出处。
4、消息、通讯等,需同时提供有关图片。
5、通讯员每人每年报送的稿件不少于8条。
6、来稿通过电子邮箱传递:广东老区网392457797@qq.com,须写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通讯员队伍管理
1、通讯员由各地级市老促会确定,统一报广东老区网同意,由省老促会颁发聘任证书。
2、对通讯员提供的稿件,广东老区网做好来稿及采用统计,并每半年加以反馈。
3、广东老区网每年择时在网站上公布优秀通讯员名单,分别给予颁发荣誉证书,并邀其参加省老促会有关会议和活动。
4、广东老区网根据实际工作特点和需要,加强日常与各地通讯员的联系。
5、通讯员任期两年,能履行通讯员职责者,期满可继续连任;对工作不力者则予以取消资格,由所在老促会另行增补。
附件:《广东老区网通讯员登记表》
广东省老区建设促进会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