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湾创业广场上,“跟党一起创业”6个红色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在广东一个个老区村,红色墙绘、红色文化广场、红色文化长廊、红色旅游互动体验区井然有序,2017年启动的广东“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让一大批红色资源丰富、时代特色鲜明、社会影响广泛的基层党建示范点应运而生。
作为我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老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先后出台了《广东省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实施方案》《广东省红色旅游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1)》《广东省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行动方案》《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等系列重要文件,传承弘扬老区精神,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2019年11月29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用30处“老区优先”,把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责任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这既是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举措,更是确保广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一份政治宣言。
广东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肩负着先行先试的使命。目前,广东承担了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任。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可以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向世界宣告中国共产党“能”、马克思主义“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勃勃生机和光明前景。
广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作为广东改革发展的旗帜、方向和原则,贯穿于老区工作的始终。
广东老区工作的示范意义在于:我们要建设的是一个强起来的红色中国!
来源:《中国老区建设》202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