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中国老区建设微信发布了一条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朝阳社区被认定为革命老区的消息。一位读者对这条消息进行了评论:“山西从五年前就开始调查五类革命老区村,到现在任何扶持老区村的政策措施都没有。应该尽快制定扶持革命老区的具体政策。”
言辞间的抱怨情绪显而易见。当然,这些情绪不是抱怨没有老区政策,而是政策缺乏实施细则,在基层难以落实。
现在扶持老区的政策大都比较宏观,缺乏实施细则,基层难以对接。比如,加大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已经见诸文件多年,但一些老区真正落实项目的时候,具体环节上的难关还有不少。很多难关并非人为因素,而是政策实施细则不明确所带来的。
缺乏实施细则还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在老区政策实施区域,并非每一个老区乡镇(村)都能享受到老区的政策。这也不是有关部门故意厚此薄彼,僧多粥少是客观现实,特别是在一些老区乡镇多的地区,争项目的矛盾还非常突出。这个问题的解决,除了加大政策的力度之外,也需要通过实施细则来分门别类,使政策能够涵盖所有类型老区。
河南一位专家多次参加了地方政策的制定,他告诉我们,中央政策在基层变形的情况比较突出,往往与中央精神有较大差距,这还是与缺乏政策实施细则有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扶持老区政策落地问题专门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具体政策措施”。
两办文件强调细化政策,抓住了关键。最近几年中央密集出台了不少为老区量身定做的政策,极大地鼓舞了老区干部群众与全国人民共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信心。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部门已经公布了落实两办文件的实施方案,希望更多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实施细则,为老区奔小康再加一把劲!
原载《中国老区建设》201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