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振兴发展的“路线图”
■ 白国强
国务院出台的《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下简称《规划》),将梅州全市纳入规划范围,使梅州可以享受到国家振兴赣闽粤原中央苏区的各项政策措施,提升了梅州在国家层面的战略定位,为梅州的振兴发展描绘了一幅前景美好的“路线图”,也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实的战略支撑。
依托战略提升,激活梅州的发展优势
作为有着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梅州曾经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和牺牲。由于自然地理和历史发展等原因,贫困落后面貌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但梅州又有着土地空间广阔、外出乡贤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多,以及山水秀美、人杰地灵的综合优势。改变梅州发展滞后的状况,必须通过战略再造,注入新的发展资源,激活和调动本地发展的各种积极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规划》将梅州的振兴发展归位于“老区”的特殊地位,纳入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采取特别的政策措施,从而将梅州的发展愿景和路径汇入国家战略资源配置体系,将进一步促进梅州更好地吸引和集聚各方资源,有力地推动梅州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绿色崛起的进程。
确立新的发展体系,推动科学发展
从《规划》本身看,按照“五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策略,统筹兼顾经济社会、生态环保和民生社会事业等各个方面的发展,为赣闽粤原中央苏区的振兴发展确立了新的发展体系。从梅州自身来看,一是确立了新的产业建设体系。《规划》根据梅州的比较优势,按照产业发展的关联关系,确立符合本地实际的产业发展方向。如打造优质慈橙产业基地和柑橘产业基地为重点的特色农林业,培育壮大新型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四大产业集群,支持梅州加快建设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区建设,等等,都体现建立适应本地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二是确立推动发展的基础架构。《规划》从现代交通运输网络、能源保障和水利基础设施,以及信息化水平的提升等方面,提出了包括梅州在内的基础设施发展体系,这将有利于梅州加快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循环和流转。三是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梅州所在的南岭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规划》提出了要加强生态建设、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政策措施。这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要求,也是梅州等原中央苏区自身发展的资源依托所在。四是确立了稳健的社会事业发展体系。规划提出重点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升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这就摒弃了过去偏面的发展思路,兼顾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总之,新的发展体系的确立,为梅州进一步策划和储备项目、吸引和获取资源,提供方向指引和政策支持。
联动发展,跳出“老区”发展“老区”
从区域分工和优势互补的现实出发,《规划》强调了整合资源,借力发展,跳出“老区”发展“老区”的思想。具体地说,一是优化区域内分工合作,推动实现城乡一体发展。做大做强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梅州,扩大城市规模,强化其辐射带动作用。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区域产业分工,加快培育特色鲜明的县域经济;打造一批工业强镇、商贸特色镇、旅游名镇和美丽宜居小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点。推动城镇公共设施网络向乡村延伸,规划建设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二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规划提出要探索跨行政区域产业合作发展新模式,强化与珠三角、大珠三角等沿海地区的经贸联系,深化与台港澳地区在农业、环保、电子信息及服务贸易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完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实现产业对接、错位发展。三是促进与周边地区联动发展。加快跨省市铁路和高速公路、省际连接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际客运公交化,鼓励与沿海地区加强铁海联运等合作,实现梅州等原中央苏区与周边地区联动发展。
改革创新,获取充分的政策叠加效应
梅州,作为一个欠发达的山区市,既受惠于国家关于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相关政策,也受惠于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相关政策。用好用足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将使梅州获得更为充分的多重政策叠加效应,这是推动梅州老区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而要如此,首要的是解放思想,打破等靠要的思想禁锢,开拓进取,推动改革创新。创造性运用政策、挖掘潜能、沟通联系和争取资源,大力吸引发展资源和要素,促进新产业、新发展平台和新型城镇体系的形成。要通过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政府、企业及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改革释放更多的发展空间,激活和盘活农村资源要素的发展功能,提高引进外部资源的效率和水平。总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
(作者系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