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相继出台。在革命老区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攻坚阶段的关键时刻,国家出台一系列扶持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对老区而言,正是雪中送炭。
过去,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缺乏项目、缺乏人才等等原因,老区发展缓慢,国家出台了一些政策扶持老区发展,但缺乏从上到下、纵横关联的系统性;一些地方党委政府也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政策和法规,因单打独斗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在一段时间里,老区与其他地区差距扩大趋势未能得到有效地遏制。究其根源,是这些扶持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没有形成合力,更没有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从国家层面上看,认识从来都不是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直把老区发展问题放在了全面实现小康全局中统筹考虑。多年来,从全国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到“十二五”规划,无一不对加快老区发展给予强调。正如某学者所说,全国有很多的紧要事情需要去解决,能在这些报告中把革命老区的发展问题提出来,说明革命老区的发展,已经进入了党中央、国务院的视野,纳入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考虑中。
我们十分清楚,扶持老区发展的各项政策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比如,不少西部贫困老区都处在“脚踏大资源,手捧金饭碗,头戴贫困帽”的尴尬境地,去年,资源税改革已经扩大到西部地区,相信不久这项政策一定会惠及更多的老区。
老区建设几十年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解决老区发展缓慢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必须把加快老区发展问题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把扶持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对加快老区发展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老区发展要在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原则的基础上,还要确定“扶持重点,带动全局”的思路。这个全局,就是革命老区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老区政策制定,要紧紧围绕这个全局,制定的扶持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才能有系统性、全面性。
今年上半年出台的这3个为老区量身定制的政策,标志着老区加快发展的制度性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我们希望以此为契机,形成合力,加快老区发展机制和体制建设的步伐,尽快组织人力物力编制《全国革命老区发展规划》,并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名义下发《关于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扶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
(原载《中国老区建设》2012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