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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老区振兴 办好民生实事
来源:广东老区网    作者:刘昭国 日期:2026-08-1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6〕14 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纲领性指引。广东拥有海陆丰、粤北原中央苏区等大量革命老区,落实好这份文件,就是要立足省情实际,把国家顶层部署转化为服务老区建设的具体行动,切实做到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意见》旗帜鲜明提出要聚焦更好解决革命老区人民急难愁盼问题,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立场。广东多数革命老区分布在粤东粤北县域,受地理区位、历史基础等因素制约,群众在就医、养老、公共服务供给上仍存在不少现实难题。服务老区建设,就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民生诉求体现在项目谋划、资源配置、政策落地全过程。直面老区群众看病就医、社会保障等现实关切,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用心用情化解民生痛点,不断回应老区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医疗卫生是老区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意见》作出系统性部署,明确要支持革命老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实功能定位,鼓励革命老区医院与国内高水平医院合作共建医联体,加力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同时提出支持革命老区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对广东而言,要用好汕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平台载体,深化大湾区优质医疗机构与梅州、韶关、汕尾等革命老区医院共建医联体,完善人才派驻、技术帮扶、远程诊疗协作机制。建强县级医院,做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镇、直达乡村,破解老区群众 “看病远、看病难” 的突出矛盾。同步推进革命老区优抚医院、光荣院提质改造,完善医养康养配套设施,提升优抚对象医疗照护水平,厚植对革命功臣的尊崇与关怀,补齐老区特殊群体服务保障短板。

  老区振兴离不开制度保障,《意见》要求优化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构建多方协同的支撑格局。服务广东老区建设,需要把中央政策要求同省内工作机制贯通衔接,统筹财政、用地、人才、对口协作各类资源,推动政策要素向革命老区倾斜。既要强化资金、项目外部赋能,补齐发展硬件短板,又要立足老区红色资源、生态禀赋培育特色产业,激发老区内生发展动力,实现 “输血” 与 “造血” 有机结合。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打通政策落地堵点,让各项扶持政策真正落地见效,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做好新时代广东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责任重大。坚守民生为本,健全政策保障,抓实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建设,持续改善老区发展条件,不断增强老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南粤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