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惠州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召开会长学习座谈会,认真学习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广东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学习《意见》原文,并就意见的发布意义及落实措施展开了积极的讨论。市老促会会长魏蔚主持会议。

大家认为,在两会刚结束之际,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办、国办就颁布了《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充分地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老区人民的深切关爱和对老区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老区人民的福音。《意见》的8个部分20条措施,从总体要求、分类指导、总体目标、保障措施到组织实施都作了明确的指示,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是新时代、新征程加快老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开篇就明确指出“确保革命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生活,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底线任务”。要“锚定到2035年革命老区同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并提出“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总体目标和要求。这是给各级党委和政府下达的指令和任务,也是我们老促会协助和促进加快老区发展的方向和使命。
《意见》还指出要“充分发挥各级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作用”。这既是对老促会的信任,也是对老促会的工作要求,是各级老促会的使命和担当。大家在座谈中深感荣光和责任的双重意义,为在退休后还有机会为促进革命老区的发展尽余热发余光感到骄傲和自豪。
会议对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如下举措:一是立即给各县(区)老促会下发相应通知,要把深入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逐项逐条地学习,领会《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落实措施。二是加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全面的、持久地宣传《意见》,让《意见》深入人心。三是将《意见》印发老促会的各位会长和理事单位以及关心老区建设的社会团体、企业人士,引发大家对“两办”关心老区建设的《意见》的重视和关心老区建设的共鸣,充分调动各阶层各种人员支持老区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区建设。四是加强调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紧密围绕和充分利用“惠州建设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这一重大发展机遇,找准老区建设的短板和问题,为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五是加强与各县(区)老促会的沟通交流,近期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和重点项目安排相应调研活动。加强老促会自身建设,做好老促会分内工作。保护、开发、利用好红色遗址;继续为烈士后裔做好助学金发放等服务工作;传承红色基因,搞好红色文化进校园等;千方百计为老区人民做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为落实《意见》增砖添瓦,为促进老区人民实现“两个更好”尽绵薄之力。